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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电脑病毒的法律法规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51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未联网计算机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第八条 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第九条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第十条 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二)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三)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五)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附赠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贴有“销售许可”标记。
第十四条 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六条 在非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资格。
第十九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根据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本单位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的;
(二)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的;
(三)未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的;
(四)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五)未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疫情,是指某种计算机病毒爆发、流行的时间、范围、破坏特点、破坏后果等情况的报告或者预报。
本办法所称媒体,是指计算机软盘、硬盘、磁带、光盘等。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脑中木马病毒怎么办?
电脑中了木马病毒,从以下几点解决
方案一:使用一键还原系统。右键点击开始【所有程序】,点击一键还原精灵装机版,开始一键还原系统。
方案二:注册表杀毒。右击任务栏选择【任务管理器】,CPU运行达到百分百就是被感染,找到相对应的文件记录下来。点击运行输入regedit,点击确认进入注册表编辑模式,找到对应记录的软件名称并删除。
方案三:手动杀毒。点击IE属性栏,找到删除键,清理IE临时文件;点击开始关闭计算机,点击重启然后进入安全模式;找到HLM\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并检查不明启动项目并删除。
方案四:使用360或其他杀毒软件进行查杀病毒。
计算机病毒的特点和防范措施有哪些
圆点病毒和大麻病毒就是典型的操作系统型病毒。 良性计算机病毒良性病毒是指其不包含有立即对计算机系统产生直接破坏作用的代码。这类病毒为了表现其存在,只是不停地进行扩散,从一台计算机传染到另一台,并不破坏计算机内的数据。有些人对这类计算机病毒的传染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恶作剧,没什么关系。其实良性、恶性都是相对而言的。良性病毒取得系统控制权后,会导致整个系统和应用程序争抢CPU的控制权,时时导致整个系统死锁,给正常操作带来麻烦。有时系统内还会出现几种病毒交叉感染的现象,一个文件不停地反复被几种病毒所感染。例如原来只有10KB存储空间,而且整个计算机系统也由于多种病毒寄生于其中而无法正常工作。因此也不能轻视所谓良性病毒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害。源码型病毒该病毒攻击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该病毒在高级语言所编写的程序编译前插入到原程序中,经编译成为合法程序的一部分。宏病毒是一种寄存在文档或模板的宏中的计算机病毒。一旦打开这样的文档,其中的宏就会被执行,于是宏病毒就会被激活,转移到计算机上,并驻留在Normal模板上。从此以后,所有自动保存的文档都会 “感染”上这种宏病毒,而且如果其他用户打开了感染病毒的文档,宏病毒又会转移到他的计算机上。 文件型病毒是主要感染可执行文件的病毒,它通常隐藏在宿主程序中,执行宿主程序时,将会先执行病毒程序再执行宿主程序。传播方式当宿主程序运行时,病毒程序首先运行,然后驻留在内存中,再伺机感染其它的可执行程序,达到传播的目的。
1、木马病毒。木马病毒其前缀是:Trojan,其共有特性以盗取用户信息为目的。
2、系统病毒。系统病毒的前缀为:Win32、PE、Win95、W32、W95等。其主要感染windows系统的可执行文件。
3、破坏性程序病毒。破坏性程序病毒的前缀是:Harm。其一般会对系统造成明显的破坏,如格式化硬盘等。
4、脚本病毒。脚本病毒的前缀是:Script。其特点是采用脚本语言编写。
5、后门病毒。后门病毒的前缀是:Backdoor。其通过网络传播,并在系统中打开后门。
6、宏病毒。其实宏病毒是也是脚本病毒的一种,其利用ms office文档中的宏进行传播。
7.蠕虫病毒。蠕虫病毒的前缀是:Worm。其主要是通过网络或者系统漏洞进行传播
8.玩笑病毒。玩笑病毒的前缀是:Joke。是恶作剧性质的病毒,通常不会造成实质性的破坏。9.捆绑机病毒.捆绑机病毒的前缀是:Binder。这是一类会和其它特定应用程序捆绑在一起的病毒。这种病毒用它自已的程序意图加入或取代部分操作系统进行工作,具有很强的破坏力,可以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
预防计算机病毒的措施有哪些
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是防治计算机病毒的关键。
一常见的电脑病毒预防措施包括:
1.不使用盗版或来历不明的软件,特别不能使用盗版的杀毒软件。
2.写保护所有系统软盘。
3.安装真正有效的防毒软件,并经常进行升级。
4.新购买的电脑在使用之前首先要进行病毒检查,以免机器带毒。
5.准备一张干净的系统引导盘,并将常用的工具软件拷贝到该盘上,然后妥善保存。此后一旦系统受到病毒侵犯,我们就可以使用该盘引导系统,进行检查、杀毒等操作。
6.对外来程序要使用查毒软件进行检查,未经检查的可执行文件不能拷入硬盘,更不能使用。
7.尽量不要使用软盘启动计算机。
8.将硬盘引导区和主引导扇区备份下来,并经常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二及早发现计算机病毒,是有效控制病毒危害的关键。检查计算机有无病毒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利用反病毒软件进行检测,一种是观察计算机出现的异常现象。
下列现象可作为检查病毒的参考:
1.屏幕出现一些无意义的显示画面或异常的提示信息。
2.屏幕出现异常滚动而与行同步无关。
3.计算机系统出现异常死机和重启动现象。
4.系统不承认硬盘或硬盘不能引导系统。
5.机器喇叭自动产生鸣叫。
6.系统引导或程序装入时速度明显减慢,或异常要求用户输入口令。
7.文件或数据无故地丢失,或文件长度自动发生了变化。
8.磁盘出现坏簇或可用空间变小,或不识别磁盘设备。
9.编辑文本文件时,频繁地自动存盘。
三发现计算机病毒应立即清除,将病毒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发现计算机病毒后的解决方法:
1.在清除病毒之前,要先备份重要的数据文件。
2.启动最新的反病毒软件,对整个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使系统或文件恢复正常。
3.发现病毒后,我们一般应利用反病毒软件清除文件中的病毒,如果可执行文件中的病毒不能被清除,一般应将其删除,然后重新安装相应的应用程序。
4.某些病毒在Windows98状态下无法完全清除,此时我们应用事先准备好的干净的系统引导盘引导系统,然后在DOS下运行相关杀毒软件进行清除。常见的杀毒软件有瑞星、金山毒霸、KV3000、KILL等。
四总结:如何防治计算机病毒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
(2)及时检查发现电脑病毒;
(3)发现计算机病毒应立即清除。
被感染木马后的紧急措施中最简单的方法
先断网,再用ctrl+alt+del组合键,打开windows任务管理器,查看有没有可疑进程,关闭就不要奢望了。
木马病毒是指隐藏在正常程序中的一段具有特殊功能的恶意代码,是具备破坏和删除文件、发送密码、记录键盘和攻击Dos等特殊功能的后门程序。木马病毒其实是计算机黑客用于远程控制计算机的程序,将控制程序寄生于被控制的计算机系统中,里应外合对被感染木马病毒的计算机实施操作。
一般的木马病毒程序主要是寻找计算机后门,伺机窃取被控计算机中的密码和重要文件等。可以对被控计算机实施监控、资料修改等非法操作。木马病毒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可以根据黑客意图突然发起攻击。
又称实施保障措施原则。被人们称为WTO体系中的“安全阀”。实施保障措施原则一般包括豁免和紧急行动豁免。
豁免是指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成员可经全体成员准许,免除WTO规定的某项义务。
紧急行动豁免是指当某一产品进口突然剧增,对进口国相同产品或替代产品的生产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威胁时,该国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所采取的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义务,或撤销和修改减让的紧急行动。